近日,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吉林支队巡逻四大队民警在延长高速公路桦甸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吉B号牌小型轿车驶出收费站后突然在路旁停车,行为异常引发民警警觉。民警立即上前拦截,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
面对询问,驾驶人王某神色慌张、言语支吾,声称未携带驾驶证且记不清身份证号码。民警遂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核实,经系统查询确认:王某的驾驶证因2022年“二次酒驾”已被吊销,此次驾车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王某如实交代,当日因车上孩子哭闹,想自己驾车让孩子母亲照看,便心存侥幸冒险驾车上高速,不料刚下收费站就被民警识破。
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阐明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吉林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吉林高速交警提醒: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交通管理部门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本案中,驾驶人驾驶证被吊销的原因系“二次酒驾”,在此期间驾车属于错上加错,必将面临严厉处罚。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无证驾驶和饮酒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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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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